休息日帮同事干活受伤不应被认定为工伤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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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布日期:2026-04-29 13:17:52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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休息日帮同事干活受伤不应被认定为工伤 2012年7月,罗某受聘成为某建筑工地土建维修部杂工。2013年3月的一天,因下雨罗某被维修部主管通知休息。罗某请同事何某协助其办完私事后,在何某家吃饭。期间何某接到公司电话,
休息日帮同事干活受伤不应被认定为工伤
2012年7月,罗某受聘成为某建筑工地土建维修部杂工。2013年3月的一天,因下雨罗某被维修部主管通知休息。罗某请同事何某协助其办完私事后,在何某家吃饭。期间何某接到公司电话,需将一批外墙清洁剂搬运转仓,罗某主动与何某一同前往仓库。在搬运过程中,罗某不慎被跌落的货物砸伤,罗某要求认定为工伤。请问是否这一要求合理吗?
林子俊表示,本案件争议的焦点是,罗某在非工作时间,受邀或自行在工作场所,完成非本人工作的任务而受到的人身伤害能否认定为工伤。